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陕西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陕教师〔2012〕36号)
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省级教师培训基地,有关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幼师国培”),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陕西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培训目标任务
2012年,我省继续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启动实施“国培计划”-陕西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主要采取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三种方式,对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启动实施“幼师国培”-陕西省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主要采取短期集中培训、转岗教师培训、置换脱产研修三种方式陕西国培计划2012,对我省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为我省培养一批适应教师专业标准和新的学科课程标准、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辐射作用的“种子”教师。二、优化培训课程内容
国培计划的课程内容要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国家相关规定,根据不同类别、层次、岗位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和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把师德和教师专业标准解读等内容列入培训课程模块。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精神,认真研读《“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中的有关规定(详情登陆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网站http://sxgpjh.snnu.edu.cn),优化课程设置,优选培训案例,切实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中,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要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针对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在课改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切实把新课标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幼师国培”要根据农村学前教育实际和幼儿园教师需求,设定核心培训课程模块陕西国培计划2012,强化实践环节,避免课程内容“小学化”倾向。三、规范学员选派和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和细化各类项目参训学员的条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学员的遴选机制,今年要采取教师个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原则上参加过“国培计划